政府非自愿地剥夺个人国籍的行为。虽然它与“剥夺入籍国籍”(denaturalization,特指针对通过欺诈手段获得国籍的入籍公民)密切相关,但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国籍撤销的范围可以超出剥夺入籍国籍的范畴,并已成为政府加强合规监管和应对国家安全问题的一种日益增加的工具。
由于这两个术语存在重叠,人们经常将其混淆,但它们并不完全相同。
剥夺入籍国籍是一个针对通过欺诈手段获得入籍国籍的个人的特定法律程序。例如:你填写了申请表,声称出生在该国(而事实并非如此),或者对自己的背景撒了谎,随后政府查明了真相。剥夺入籍国籍会剥夺你非法获得的公民身份。其本质是认定“此项国籍授予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的,因此无效”。美国、英国、加拿大和大多数西方国家都有剥夺入籍国籍的法规。违规方将失去公民身份,并可能面临刑事指控。
国籍撤销的范围更广。它既包括剥夺入籍国籍,也包括剥夺合法获得国籍者的身份,甚至包括剥夺天生拥有该国国籍者的身份。根据 1981 年《英国国籍法》,如果内政大臣认为撤销国籍“有利于公共利益”,且撤销后不会导致该人成为无国籍人士,则可以撤销任何公民(无论是入籍还是出生获得)的国籍。巴林、埃及以及其他中东和北非国家曾撤销过持有出生国籍的政治异见人士、记者和反对派人物的国籍。这些撤销行为与欺诈无关,而是关乎政治控制。
对于大多数法治健全的西方国家来说,这种务实区别仅具学术意义,因为剥夺入籍国籍是唯一使用的撤销工具。但对于政府权力缺乏制约的国家,撤销是一种政治武器。如果你持有这类国家模式下的国籍,你需要意识到其中的风险。
大多数投资入籍计划都保留了在国籍授予后明确撤销国籍的权利。这并非虚张声势。
实际发生撤销的情形包括: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提供了虚假信息。 你声称没有犯罪记录,但实际上有未披露的定罪。或者你声称资金来自合法的商业收入,但实际上来自被制裁挂钩的实体。或者你提供了伪造文件。公民身份受理部门(CIU)在授予后的尽职调查中(是的,某些项目在授予国籍后仍会进行持续检查)或通过举报发现了这一点。国籍因此被撤销。圣基茨和尼维斯曾明确这样做过。
申请人在获得国籍后被判犯有严重罪行。 大多数计划的授权立法中都包含相关条款,规定如果公民犯下重罪,可以撤销其国籍。具体规定各不相同——有些要求必须在国籍国定罪,有些则要求在任何地方定罪即可。马耳他社区机构(Community Malta Agency)可以建议撤销被判犯有洗钱、恐怖主义融资或有组织犯罪罪行的申请人的国籍,即使定罪发生在另一个国家。
申请人通过后来被发现参与欺诈的代理人获得国籍。 如果你的代理人伪造文件或贿赂官员,且 CIU 随后发现,即使你不知道代理人的欺诈行为,他们也可以撤销你的国籍。如果你使用未经审核或职业道德存疑的代理人,这将面临严重风险。政府会让你为代理人的行为负责。
投资提前退出。 一些 CBI 计划要求房地产投资必须持有一定年限(加勒比项目通常为 5 年)。如果你在持有期结束前出售房产,某些计划可以撤销你的国籍。这在现在已不如以前那么常见——大多数计划已转向没有持有期要求的捐赠模式——但这仍然存在于某些国家的立法中。
授予后的尽职调查揭露了本会导致申请被拒绝的信息。 申请人通过了初步尽职调查,获得了国籍,但两年后出现了一篇新闻文章,揭露该申请人与受制裁人员有关联。CIU 重新开启档案,认定如果最初知晓此信息本会拒绝申请,从而撤销国籍。随着各国政府在国际压力下加强对 CBI 计划的监管,这种情况正变得越来越普遍。
简短的回答是:罕见但真实存在。诚实的回答是:没有人确切知道有多罕见,因为这些项目不会公开撤销案例。
圣基茨和尼维斯在 2010 年代初公开披露,在发现申请人隐瞒犯罪记录后,撤销了极少数人的国籍。确切数字从未披露,但被描述为“少数几个”。此后,圣基茨在初始审批方面变得更加严格,撤销率也随之下降。
在其他加勒比项目中也有个别案例。多米尼克在发现申请人参与欺诈计划后,至少撤销了一个国籍。安提瓜和巴布达也曾发生过撤销情况,尽管具体数字并未公开。
马耳他作为 CBI 领域的新晋成员(自 2014 年起),也曾撤销过国籍,但相对于批准的申请总量来说,数量非常小。马耳他的计划在初始审核阶段非常严格,因此授予后的问题发生率较低。
对于经过正当尽职调查、提供真实信息并使用信誉良好代理人的申请人来说,撤销风险极低——在整个行业中可能低于 0.1%。但这并非零风险。各项目保留此权利并偶尔行使。
这是截然相反的概念,明确区分它们非常重要。
放弃是指你自愿放弃国籍。你决定不再想当该国公民,你完成了手续,政府接受了你的放弃。放弃通常由税务筹划驱动——你持有的 CBI 国籍造成了税务复杂化,因此你选择放弃。这没有惩罚,也没有污点。你只是不再持有该国籍。详见“国籍放弃(Citizenship Renunciation)”。
撤销是指政府非自愿地将其从你手中夺回。你没有要求通过这种方式失去它,且通常你没有选择的余地。撤销意味着出了问题——欺诈、犯罪或国家安全隐患。它具有名誉后果。如果你的国籍被撤销,该信息可能会被公开。你的护照会立即失效。你失去了与该国籍相关的所有权利。
法律后果也不同。放弃是清爽的——你选择了退出这种关系。撤销则可能触发额外的后果,如驱逐出境、资产扣押、刑事指控或制裁。
根据 1961 年《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大多数国家已签署),如果撤销国籍会导致某人成为无国籍人士,政府不应撤销其国籍。这里用词是“不应”——而非具有约束力的“不能”。
一些国家无视这一原则。英国曾撤销拥有双重国籍者的国籍(他们保留了另一国籍),并界定该人的另一国籍已足够,从而即使对方实际陷入无国籍状态也依然执行。海湾国家曾撤销异见人士国籍,使他们实际上处于无国籍状态,因为大多数无国籍人士无法可靠地获得旅行证件或工作许可。
对于 CBI 客户来说,这一约束不太成问题,因为几乎所有 CBI 申请人都保留了其原国籍。同时持有多米尼克和尼日利亚国籍的人,即使被撤销多米尼克国籍,依然是尼日利亚公民。无国籍禁止规则不适用。
但在获得 CBI 国籍之前,不要考虑放弃你的原国籍。请在获得新国籍和可用的护照后再进行放弃。无国籍规则创造了技术性保护,但政府有时会找到规避方法,你绝不希望让自己处于脆弱的境地。
这是国籍国选择显得至关重要的地方。法律框架差异巨大。
马耳他作为欧盟成员国,提供撤销决定的司法审查。如果马耳他撤销了你的国籍,你有权根据《欧洲人权公约》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对政府权力的真实制衡。
加勒比国家提供行政申诉。如果你的 CBI 国籍被撤销,你可以要求对该决定进行审查。但申诉过程通常是行政性的(即在政府部门内部进行),而非司法性的。你无法像在马耳他或美国那样,在有法律代表的情况下进行法庭听证。申诉程序虽存在但效力较弱。
海湾国家提供的正当程序极少。国籍撤销可以通过行政法令进行,通知极少,且没有正式的申诉机制。
对于 CBI 客户而言,了解国籍国的法律保护不如保持对项目条款的完全合规来得重要。合法申请人被撤销国籍的情况极其罕见。如果你诚实申请,申诉框架几乎只是理论上的。
如果你的 CBI 国籍被撤销,将会发生以下情况:
这是任何 CBI 申请人可能面临的最坏情况。这就是为什么在申请过程中保持完全诚实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任何隐瞒犯罪记录、制裁背景或资金来源的尝试都不值得冒此风险。被发现的后果是彻底失去国籍,并在此过程中损失全部投资。
各计划包含撤销条款是因为它们需要具备“清理门户”的权力。如果没有撤销权,一个计划可能会在批准某人、发放国籍和护照后,在六个月后发现该申请人与恐怖主义融资有关。该项目将无计可施,申请人将终身持有有效护照。从国家安全角度来看,这是不可接受的,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主要的 CBI 计划都保留了撤销权。
项目不会草率撤销国籍,因为这是公关噩梦。当一个 CBI 计划撤销国籍时,它向外界发出了审核过程失败的信号。媒体报道是负面的。其他申请人会担忧自己的身份。但为了维护项目的完整性以及与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FATF) 等国际合作伙伴的关系,项目在必要时会果断执行撤销。